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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版医改方案连载系列之三:坑骗患者不是非公医疗机构的基因

2020 0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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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坑骗患者不是非公医疗机构的基因,而是在某种情景下医生的主动选择。

这是第二篇序言《坑骗患者不是非公医疗机构的基因》,大家可以管中窥豹了解患者版医改方案的设计思想之二:尊重人性,不苛求医护人员无私奉献,重视环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把解决问题的关键点落在游戏规则上。

为什么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服务态度好且不拥挤的非公医疗机构就医那么难?难道大家喜欢拥挤,喜欢被几分钟打发出诊室?其实,患者选择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不是一种偏好,而是一种无奈。还不是因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安全性更高,被坑骗的可能性更低而宁愿忍受不满意的非核心医疗服务。

公众能够获知的各种坑骗患者的案例绝大部分来自于被政府处理或媒体曝光的非公医疗机构,尤其是某系的医疗机构。因此,在很多人的眼里非公医疗机构几乎就是坑骗患者的代名词。

但是,这样的刻板印象是有问题的,经不起推敲的。

如今我国的非公医疗机构的数量已超过了公立,但是八成以上的医疗服务依然发生在公立医疗机构内。如果坑骗患者的行为只是发生在非公医疗机构,那应该是大部分的患者都感到医生与医院是可以信任的才对呀?怎么会满大街都是不信任医生与医院的人呢?

非公医疗机构又没有伪装成公立医疗机构!患者完全可以选择不到非公医疗机构就医,让它们自动消亡。让公立医疗机构一统江湖,是不是患者便可放心就医,医患关系就从此和谐了?

可惜世界没有这么简单!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公立医疗机构确实更加可信,但也不是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都是“好”的,也不是所有的非公医疗机构都是“坏”的。怎么台湾、香港的私立医疗机构就不坑骗患者呢?可见坑骗患者不是非公医疗机构的基因,试图通过医疗机构的属性来预测其是否会坑骗患者是行不通的,是歧视与偏见。

那到底应该怎么进行识别呢?其实,我们只需抓住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医疗机构坑骗患者的行为必定要通过医生来付诸实施。

只要医生不想坑骗患者,那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反之亦然。

那我们能否研究一下具备何种特质的医生会坑骗患者,能否把这种类别的医生识别出来呢?也就是说,有什么办法能够把好医生与坏医生识别出来呢?

如果这样想,我们就误入歧途了。非黑即白,这是幼儿的思维。幼儿听故事的时候总是要问:“这个人是坏人还是好人呢?”世界上绝对的好人与绝对的坏人一样稀少,绝大部分的人是无所谓好坏的普通人。

组织行为学说,X导致Y,只能在Z所限定的条件下。

绝大部分普通人在不同的条件下,会选择不同的行为。当选择做好事更符合自身的利益时,就做好事;当选择做好事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选择做好事呗。人们总会说:“我有我的难处呀!我也是迫不得已呀!”更多的时候是黑白交织在一起,当事人自己都搞不清所选择的行为是个什么角色。

曾有一位专家给我讲述了一件他亲身经历过的憾事。 那一次,他受当地卫计委的委托,作为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参与对非公医疗机构的检查活动,其中一家被检查的医院的科主任是他的同门师兄。虽然在整个检查的过程中都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但是他还是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到这家医院门诊就医的患者基本都是符合手术指症的患者,几乎是来的都需要做手术的,而他所在的三甲医院反而没有遇到这么高比例的需要该类型手术的患者呢?

于是,他随意抽了几份在院患者的病历,直接到床旁与患者进行沟通。

结果他发现这些患者的病历记录与患者自述的情况严重不符,这些没有瑕疵的病历是假病历。师兄在给不需要手术的患者进行手术。

基于同门的情分,基于大家共同的关系网,他没有如实向卫计委汇报检查结果,他选择了放他的师兄一马。

晚上,感激涕零的师兄请他吃饭喝酒。在饭桌上,他恳请他的师兄从此收手,不要再这样坑骗患者。他的师兄却回答说:“你在公立医院体系内,你有铁饭碗,你不愁患者,你是犯不着干这种事。而我没有患者,我要生存,我要有营业额的要求,我只有这样干,才能活下来。”他无言以对。

这件事一直是这位专家心中过不去的槛,之所以选择如实告诉我,不只是相信我作为管理咨询顾问的职业操守倾诉一下,更重要的是他希望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来解决这个让他感到愧疚与困扰的问题。

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呢?他是好医生,还是坏医生呢?

我认为那位专家之所以选择背叛卫计委、牺牲患者利益,究其原因是这个选择容易做得到且成本低。而选择把坑骗患者的同门师兄揪出来,阻止更多的患者受害则要艰难得多,如果那样做,他将要面临来自共同关系网的压力,他不愿意面对这些人际关系的困难与挑战。

对他而言,与病魔战斗,努力保护他的患者,反而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本院工作中,让他头疼的是如何尽快给确实需要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安排手术,别让患者久等,哪里犯得着去伪造病历,去给不需要手术的患者做手术呢?

在患者数量足够的条件下,显然是做一名好医生要容易得多。

我认为在两件事情中,他都只是选择了做容易做的事。

其实,他的师兄也同样是选择了做容易做的事。坑骗完全不懂医学的患者很容易,瞒过政府的监管也不难,而接受市场的挑战则很困难。很多从公立医疗机构跳槽出来的医生都难以适应市场,有的选择了回归公立体系,有的选择了以坑骗患者的方式生存,无论选择了哪一条路,其实都是选择一条对他们自身而言更容易走的路。

我认为在医疗技术层面上可以有好医生与差医生之分,但在道德层面上却很难有绝对的好医生与坏医生之分。

年轻时我很是反感“人是有原罪的”这个说法,凭什么说我生下来就有罪,我又没有干过坏事。后来才知道此罪非彼罪,人家说的原罪指的是人性的懒惰与贪婪,这是人与生俱来的,要一辈子去克服,去摆脱。人家不是指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

明白过来后我认为我也是带有原罪之人,我必须时刻与我的懒惰与贪婪作斗争,才能选择做正确的事情。

所以,不要奢求医生是不带原罪之人,没有懒惰与贪婪之心。懒惰的本性会让他们经常选择做容易的事。

我们应该去营造这样一个环境,让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维护患者利益比坑骗患者更容易,也更符合自身的利益。

患者版医改提案中设计的“可控式有序竞争机制”就是让医生的利益与患者的利益一致,不再试图改变医生的普通人属性,仅仅让医生的自利选择恰好是最符合患者利益的选择,而且是一个相对容易的选择。至于医生是在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还是在非公医疗机构执业,根本不是什么影响因素。只有政府建立了这样一个大环境,患者被医疗机构坑骗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患者才能放心选择方便的、符合自己个性化服务要求的医疗机构就医,社会力量办医才能有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