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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

2020 09 22
16日,国家医保局发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不同于传统上基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信用监管,《意见》中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是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买卖合同关系,文件中所列的7种失信行为主要限定在不正当价格和违约等买卖行为。

背景
遏制药品和耗材价格不合理增长,是腾笼换鸟的第一步,也是第一步,药品集中采购已经顺利开展,耗材的集采将在全国全面展开,为了保证腾笼换鸟成功,政府多方发力,《意见》颁布是其中一项措施,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方面保障医改政策落地。价格虚高带来3个方面影响,一是对政府来说,医疗行为不规范,滥用味精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二是对患者不负责,大处方等行为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三是对医院内部学科管理造成大隐患,医生收入来源不可控,导致绩效政策多数流于形式,医院内涵建设也多成为口号。所以政府要花大力气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
《三级公立医院手册》要求,考核年度医院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同期耗材总收入比例,其中分子是在本考核年度,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指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公布的 18 种医用耗材的收入。分母是同期耗材总收入指同期卫生材料收入,包括门急诊、住院卫生材料收入。
各地也展开行风大检查。9月14日,上海市卫健委连续发布两份医药纠风的通知,要求开始整治医药购销和药品回扣。 《上海市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将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2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展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对医疗机构的医保费用严格监管、检查正式启动。
什么行为会让企业失信?
《意见》坚持医药价格治理创新,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集成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机制,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可以看出《意见》中涉及两方,即合同中的买方和卖方。合同一方是集采机构,可以是当地医保机构,也可以是医院,也可以是医院的采购联盟,另一方则是医药企业,含药品生产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经销企业,以及配送企业。
 
失信行为涉及合同行为中的所有行为,包括定价、投标、履约、营销等过程中,通过目录清单所列失信事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具体包括了7项内容:其中第3条到第6条4项是关于价格的。具体为:
谋取高价:因自身或相关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被依法处罚,不主动纠正涉案产品的不公平高价;
虚假信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低价竞争: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
不正当价格行为:医药企业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函询、调查、约谈、告诫、检查,推诿、拒绝、不能充分说明原因或作出虚假承诺的;本条原因包括以下三点:一是从整个不正当价格行为考虑,前面3项以外还会有需要规范的行为,这样可以作补充;二是在已规定的3项不正当价格行为中,也还有需要完善之处,这样可以逐步完善;三是市场和价格总在发展之中,可以根据新的需要和经验,做出新的规定。
 
其他三种行为包括带金销售行为,虚开增值税行为以及拒绝履约行为。具体为:文件第1条,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2条 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第7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事项、拒绝履行购销或配送合同。
《意见》的核心还是希望借助招标形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合理的供求价格,保障集采行为可持续。
为了保证制度建设成功落地,《意见》还有几项内容要求医药企业主动承诺,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以独立法人资格予以备案;建立失信信息报告记录渠道,医保、医院、执法机关等渠道共同发力;建立失信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失信违约行为会受到分级处理,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鼓励医药企业修复信用,要求招标机构正确运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机制,合同双方共同努力,推进信用评价制度建设。

作者:余庆松(惠宏医疗管理集团董事长)

社会任职:中国医院协会人力资源管理专委会常委;武汉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广东佛山市一等多家医院常年管理与培训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