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购买谁负责”,民营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首次放开
社会办医又迎来好消息!
6月底,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社会办医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进一步放开,审批时间缩短,设备投入使用速度加快。
从“谁审批谁负责”到“谁购买谁负责”,此次的政策为社会办医再次松绑。
医院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更方便了
众所周知,大型医用设备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目录里包含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质子放射治疗系统等设备,乙类目录包含CT、MRI等设备。
对于医院的发展来说,大型医疗设备能否顺利添置,有着重要作用。
但长久以来,我国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管理都很严格,医疗机构必须获得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配置。其中,甲类由国家卫健委审批,乙类由省级卫健委审批。
现在情况已经发生变化。
在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到三点改革政策:
在全国范围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将由审批改为备案管;
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审批服务。
此外,《方案》还明确,之前仅在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行的告知承诺制在全国范围铺开。原有的审批流程和门槛被打破。
杭州市一位从事医疗器械的负责人告诉“医学界”,新政策颁布后,民营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流程会简化很多。
“此前想要申请乙类设备的医院,需要向省市卫生部门逐级报告。报告完成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论证,如果医院符合标准才能获得配置许可。浙江省每季度处理一次申请,民营医院通过的概率约为10%。”这位业内人士介绍,告知承诺制则不同,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自愿承诺后,可当场获得许可。但目前省里关于民营医院要承诺达到的标准还未发布。
告知承诺制符合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趋势。《方案》还明确,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加强信用监管,将相关处罚信息统一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惠宏医疗管理集团董事长、医院战略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余庆松告诉“医学界”,《方案》直接影响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前,权利和义务在政府,谁审批谁负责,出了问题大家一起担责。现在是权利和义务在医院,谁购买谁负责,政府当然会监督质量,但出了问题是医院自己负责。《方案》的重大意义在于从计划性管制向市场化运行的转变,是治理水平提高的体现。
警惕新一轮“设备竞赛”
有媒体预测,各省市明确禁止医院举债配置等种种迹象表明,公立医院发型医疗设备配置不断收紧,而政策放开后民营市场将迎来热潮。
对此,陕西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向“医学界”表示,民营医院最重要的不是购置高大上的设备,而是踏踏实实做事。很多时候民营医院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不需要大型设备,盲目购入可能会带来亏损。
余庆松认为,设备是资源,是供给能力的体现,但设备的技术附属性非常明显。在品牌、医生等技术资源条件限制下,设备是成本而非资本。
“从医院运行角度看,一般来说是投入决定了产出,但从市场角度看,应该是产出决定如何投入。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环境、竞争压力、客户群体和医生队伍等决定了其设备配置的可能性,这些条件目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对社会资本运行策略也就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余庆松说。
因此,抓住政策机遇,理性投资设备或许才是当下的最优解。
参考资料:
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caiwusi/s10741/202106/640a971979df4f8785f66666be108c4f.shtml
2.再呼发展空间!91家医疗机构获甲类设备配置许可,却鲜有民营
http://www.concordmedical.com/newa_s29.html
本文转自:医学界智库